湖上老人坐矶头,湖里桃花水却流。
竹竿袅袅波无际,不知何者吞吾钩。
解释:出自北宋邵雍《弄笔吟》,用于劝学。勤奋能够弥补拙笨,学习可以医治愚笨。
缚戎人,缚戎人,耳穿面破驱入秦。
天子矜怜不忍杀,诏徙东南吴与越。
黄衣小使录姓名,领出长安乘递行。
身被金创面多瘠,扶病徒行日一驿。
朝餐饥渴费杯盘,夜卧腥臊污床席。
忽逢江水忆交河,垂手齐声呜咽歌。
其中一虏语诸虏:“尔苦非多我苦多!”
同伴行人因借问,欲说喉中气愤愤。
自云乡贯本凉原,大历年中没落蕃。
一落蕃中四十载,遣着皮裘系毛带。
唯许正朝服汉仪,敛衣整巾潜泪垂。
誓心密定归乡计,不使蕃中妻子知。
暗思幸有残筋力,更恐年衰归不得。
蕃候严兵鸟不飞,脱身冒死奔逃归。
昼伏宵行经大漠,云阴月黑风沙恶。
惊藏青冢寒草疏,偷渡黄河夜冰薄。
忽闻汉军鼙鼓声,路傍走出再拜迎。
游骑不听能汉语,将军遂缚作蕃生。
配向东南卑湿地,定无存恤空防备。
念此吞声仰诉天,若为辛苦度残年。
凉原乡井不得见,胡地妻儿虚弃捐。
没蕃被囚思汉土,归汉被劫为蕃虏。
早知如此悔归来,两地宁如一处苦!
缚戎人,戎人之中我苦辛。
自古此冤应未有,汉心汉语吐蕃身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
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
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
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
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
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
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朝作猛虎行,暮作猛虎吟。
肠断非关陇头水,泪下不为雍门琴。
旌旗缤纷两河道,战鼓惊山欲倾倒。
秦人半作燕地囚,胡马翻衔洛阳草。
一输一失关下兵,朝降夕叛幽蓟城。
巨鳌未斩海水动,鱼龙奔走安得宁。
颇似楚汉时,翻覆无定止。
朝过博浪沙,暮入淮阴市。
张良未遇韩信贫,刘项存亡在两臣。
暂到下邳受兵略,来投漂母作主人。
贤哲栖栖古如此,今时亦弃青云士。
有策不敢犯龙鳞,窜身南国避胡尘。
宝书长剑挂高阁,金鞍骏马散故人。
昨日方为宣城客,掣铃交通二千石。
有时六博快壮心,绕床三匝呼一掷。
楚人每道张旭奇,心藏风云世莫知。
三吴邦伯多顾盼,四海雄侠皆相推。
萧曹曾作沛中吏,攀龙附凤当有时。
溧阳酒楼三月春,杨花漠漠愁杀人。
胡人绿眼吹玉笛,吴歌白纻飞梁尘。
丈夫相见且为乐,槌牛挝鼓会众宾。
我从此去钓东海,得鱼笑寄情相亲。